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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豪坊寵物車借用服務條款及細則

  1. 顧客需於即日晚上10時30分前退還寵物車到1樓或4樓顧客服務中心。
  2. 顧客需於借用前填寫有關聯絡資料(姓名及聯絡電話)。
  3. 顧客借用寵物車費用全免,但每次借用前需繳付按金港幣五百元正(按金需以現金繳付)。寵物車退還時,顧客服務大使會當面檢查寵物車,如無損壞或弄污,朗豪坊即退還全數按金。
  4. 顧客請妥善保存繳付按金之收據,如顧客未能於寵物車退還時出示有關收據,朗豪坊將有權沒收已繳付之按金。
  5. 顧客請遵照寵物車上張貼之限載指示,切勿超載。
  6. 顧客於借用寵物車期間請妥善使用及保持清潔:如有損壞、遺失或弄污,有關按金將不予發還,本處並會根據損壞情況、遺失事件或弄污程度,要求借用人照價賠償或收取清潔費用。
  7. 顧客請勿加設任何物品於寵物車上。
  8. 顧客使用寵物車時,為寵物安全著想,請使用升降機,切勿使用扶手電梯。
  9. 如有任何爭議,朗豪坊保留最終決定權。朗豪坊並且保留修改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。

顧客服務熱線﹕3520 2800